建材协会启动义务为企业提供科技成果鉴定
根据2017年1月4日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取消佛山市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的通知》,转发了《科技部关于对部份规章和文件给予废止决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取消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的通知》(粤科函管字[1891]号)的要求,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科技成果鉴定业务,将由行业组织自律管理。
鉴于目前佛山建材行业每年的科技创新硕果累累,企业对成果鉴定有强烈的要求。为此,从鼓励企业技术持续技术创新,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出发,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经请示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启动建材领域的科技成果鉴定业务承接,义务为会员企业提供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包括陶瓷、卫浴、铝材、塑材、不锈钢、涂料,以及其他材料产品和生产技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