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期待已久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终于在11月20日下午发布。朋友圈到处都是各种消息和解读,市场有声音认为这是第二波政策红利的开启,也有人认为这不过是第一波政策红利的延续,甚至有声音认为后续还要看具体动作,谨防雷声大雨点小。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读懂新三板”在文后推出了投票,欢迎投票探讨。
抛开大方向的争议,“读懂新三板”试图用18句话解读证监会政策全文的所有细节。表现形式为:正确原文+“读懂新三板”解读。
1.坚持独立的市场地位,公司挂牌不是转板上市的过渡安排。
解读:不管怎么玩,新三板都是全国第三大证券交易所,和上交所、深交所平起平坐。
2.研究推出股转系统向创业板转板的试点。
解读:以IPO为梦想的好企业不要怕,先来新三板待着只有好处没坏处,至于未来怎么转板,再议。
3.建立股转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机制。
解读:各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公司,快来新三板上市啊。
4.现阶段不降低投资者准入条件,不实行连续竞价交易。
解读:想继续保持制度优势?现阶段千万别把散户放进来。
5.探索放开对新增股东人数的限制。
解读:挂牌即定增将取消35人限制,转板可以走此路。
6.公司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可通过询价或与投资人协商确定 ,但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全国股转系统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解读:通过股票发行进行利益输送会被监管?
7.加快推出一次审批、分期实施的储架发行制度,以及挂牌公司股东大会一次审议、董事会分期实施的授权发行机制 。
解读:一次核准,多次发行,再融资更便捷。
8.发展适合中小微企业的债券品种。加快推出优先股和资产支持证券。开展挂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试点。
解读:这块市场一直做得不够好,再不弄怕是要被抢走。
9.证券公司开展全国股转系统业务,应设立专门的一级部门,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
解读:做新三板业务的同志们要升官发财了?
10.支持证券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统筹开展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不受同业竞争的限制。
解读:同上,新三板产业链即将大爆发。
11.控股股东为证券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可以开展全国股转系统的推荐业务试点。
解读:笼络各地诸侯。哥们,友军的干活。
12.开展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应建立有别于自营业务的做市业务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指标不得与做市业务人员从事做市股票的方向性投资损益挂钩 。
解读:自营部门做市的券商,今年年终奖还发不发?
13.针对挂牌公司差异化特征和多元化需求,实施市场内部分层,提高风险管理和差异化服务能力,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逐步完善市场层次结构。全国股转系统应坚持市场化原则,研究制定分层具体标准,设置符合企业差异化特征的指标体系,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发展需求。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在市场服务与监管要求方面,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行差异化制度安排。
解读:以后上市公司自我介绍,第一句话估计不是“我们是新三板挂牌公司”,而是“我们是XX层公司”,差异之大,各位尽可想象。
14.坚持全国股转系统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发展方向。
解读:在此重申,散户我们是真惹不起。
15.研究制定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挂牌证券的指引,支持封闭式公募基金以及混合型公募基金投资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支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开发投资于挂牌证券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研究落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全国股转系统市场的制度安排。推动将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纳入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投资范围。
解读:接盘就靠你们了,此处应有掌声。
16.严格执行证券账户实名制规定,严禁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出借证券账户、垫资开户等行为 。
解读:小散户大爷们,求你们了,千万别来。一篇公文里变着法子说几次,跪了。
17.加大对挂牌公司规范运作的培训,对信息披露、股票发行违规以及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违规对外担保等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解读:我们连中科招商单老板都约谈了,你懂的。
18.对涉嫌欺诈、虚假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确保有异动必有反应、有违规必有查处。
解读:今年是新三板推向全国第几个年头了?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