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吧,征不征房地产税,与房地产税是不是恶税有什么关系?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什么关系。关键是想不想征,要不要征,想征,要征,总能够自圆其说,否则,那么多御用文人墨客专家学者智囊,难不成白养啊?!
因为自己从事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比较关注与之密切相关的房地产行业。前两日,有朋友在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人民日报:未来的房地产税不能成为恶税》,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谁写的?谁授意写的?什么目的?当然第一件事还是要查查这篇文章的来龙去脉,是不是又是谁在忽悠,经过搜索查阅,各大知名网站都有转载,特别是人民网以《人民日报:未来的房地产税不能成为恶税》为题转载了该文。因此我也先转载了相关文章。仔细阅读后,人民网是8月7日,《人民日报》8月5日的相关文章“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你关心的这些事将有答案”,其基调都不是一样。
说实在的,我多少有点纳闷,平时比较关心形势的我,为什么要到文章出来数月后才发现如此重磅的消息?是不是很多人都与我一样,看到这样的重磅消息,并不被震撼,甚至有点淡漠,就像我文章开头所说的,征不征房地产税,与房地产税是不是恶税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各大网站转载时都显得非常兴奋,有些欢呼雀跃,甚至外延到说,这次是中国房地产的真正拐点,“这是在今年中国楼市出现根本转折,全国房价触底回升,楼市销量持续回暖的背景下,国家级媒体首次公开发文”,再次强调房地产是中国经济的支柱,也有评论说,这段时间房地产股的飙升与此不无关系。其实看了这些我想说,你现在可以说房地产税可能是恶税,万一又有一天国家政府还是要与国际接轨,仍要开征房地产税,你岂不是陷国家与政府于不仁不义,征恶税的政府是什么政府呢?到时你自己岂不是大逆不道。
文章《未来的房地产税不能成为恶税》中说到,“土地国有制与房地产税是无法相容的,该(指:房地产税)方案还存在极为严重的重复征税甚至三重征税,无度加重税负的问题”。这个“三重征税”多少泄露点天机,也就是重复征税存在是一定的了,否则无“三重征税”一说,文章举出了“开发商向政府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税”的案例,指出“完全是同一种东西”。面对这些,我想说,既然如此明显的重复征税都已经合法实行多年,再出现三重征税又有何妨?关键是你想不想,或要不要。
很多人都注意到,在今年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用“大力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替代了过去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在附和《未来的房地产税不能成为恶税》一文时,不少文章提出,大力支持居民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支持投资性购房需求。认为“投资性购房就是房产的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不能正常匹配时的润滑剂,就是房地产领域的商业行为,就是商品房当前价格和未来价格出现巨大偏差的必然产物”,这让我想起数年前全国几十个城市的“限购”政策,给人感觉,无论怎么说都是有理,过去有理、现在有理、将来有理、永远有理。
其实多年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了不需要太多的“法”与“理”的思维,只需要所谓的“动机”与“结果”的思维。只要自己认为有“好”的动机,就可以出台“严打”政策,认为“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就鼓励“英雄母亲”多生快生;认为人口多了,粮食等资源不充足了,就直接“提倡”只生一个好,认为房地产过热了,就去限购、就去设计房地产税,要重启房地产经济支柱产业,就说房地产税可能是恶税了,不用去考虑经济泡沫,…。我们越来越功利了,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这样的思维支配下,未来是否开征房地产税,与房地产税是不是恶税真的毫无关系。
文章写到这里,还是用《未来的房地产税不能成为恶税》一文的最后一句话作为结尾,“未来的房地产税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恶税,它不但向不具有所有权的人征收财产税,而且还不惜多重征收,加倍征收,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希望这句话说得是有道理的,不要在将来陷国家与政府于恶主征恶税的不仁不义之地。